中国语言文学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3-09-12  点击:[]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研究能力及培养前途。

3.课程平均成绩排名(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在本专业前15%;须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5.担任团学工作、社会实践和研究成果突出、获得各种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成绩计算方法及加分细则

1.成绩计算方法及加分细则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加分+综合素质加分

学业成绩=在校期间课程(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平均成绩×80%

2.科研能力加分

(1)科研能力加分最高为5分。

(2)在学院规定的报名截止日前,独立或以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西安外国语大学,在学术刊物正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者(用稿通知不予认可),按以下标准加分。

刊物类别

普通刊物

大学学报

核心刊物

权威刊物

分值

0.2

1

3

5

(3)刊物等级以我校科研处认定的最新刊物等级为准。

(4)其他类型的科研能力加分以科研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处室认定为准。

  3.综合素质加分

(1)荣誉加分

荣誉加分指由学校及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年度评选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满分为2分,同一学年同一荣誉只认定最高级别荣誉一次,不累计。

荣誉加分标准:

①国家级荣誉:国家奖学金

省级荣誉: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党员、省级自强之星

③校级荣誉:

一等: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党员、团员之星

二等:三好学生暨二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暨二等奖学金、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国家励志奖学金、杰出志愿者

荣誉加分标准:

获奖级别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0.5

1.5

3

二等奖

0.25

1

2

(2)专业竞赛、创新创业项目加分

专业竞赛及申报项目只认定最高级别获奖和项目一次,两项加分合计满分为3分。

专业竞赛获奖等级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以教务处认定为准。

创新创业项目等级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以教务处认定为准。由项目主持人出具分摊证明,其中主持人的分摊比例不得低于50%,项目组成员按照排名,分摊比例分别不得高于40%30%20%10%,项目组所有成员均需签名确认。

专业竞赛加分标准:

获奖级别

院级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0.5

1

2

3

二等奖

0.4

0.8

1.6

2.6

三等奖

0.25

0.5

1.2

2.2

创新创业项目加分标准:

项目级别

省级

国家级

分值

1

1.5

4.申请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学院将组织院内专家进行公开答辩,审核认定。

本实施细则由中文学院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2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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