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25日—11月3日:学院公布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名单;学生选报题目和指导教师,班长登记后由辅导员统一报教学办公室,经院学术委员会审定予以公布;指导教师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对每位学生的指导不得少于4次。
2. 11月6日—11月12日: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确定论文题目,为学生开参考书目。
3. 11月13日—24日:指导学生确定毕业论文写作提纲。
4.11月27日—12月25日:学生根据毕业论文写作提纲搜集资料,写出初稿,提交指导教师。
5.元月15日前:指导教师审阅学生论文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学生。
6.寒假: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修改意见完成论文第二稿,并于春季开学前提交指导教师。
7.3月9日前:指导教师审阅学生论文第二稿,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学生。
8.3月15日前:学生上传论文至“中国知网”查重。
9.3月底-4月1日前:初次查重超过30%的学生二次上传查重。
10.4月1日: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修改意见完成论文第三稿并提交给指导教师。
11.4月10日前:指导教师审阅学生论文第三稿,并确定定稿。
12. 4月15日: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评阅意见并给出评分建议。
评阅意见内容包括:
a.学生毕业论文写作态度;
b.毕业论文的难度及其创新点;
c.毕业论文的规范性;
d.论文存在的问题;
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13. 5月7日开始:指导学生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时结合学生论文所涉及的知识和理论范围提出问题,考察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指出论文中论述不够严密、完整、准确之处,并填写答辩记录。根据学院学术委员会及毕业论文答辩小组意见,按照比例推荐优秀毕业论文,并填写书面意见。
附注:以上时间可能会按照学校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安排进行调整。